2009年12月28日 星期一

這樣的政策執行....

我一直認為我們一不小心就容易是個鄉愿的社會
許多規定可以轉彎
許多政策可以南北不一鄉鎮差距
在我老家台南騎摩托車戴安全帽是裝飾用是外縣市的人不知道才會傻傻的戴
您走在路上只有不到2%的人會戴安全帽
可是大家都記得當這個政策剛出來的時候
連沒有駕照的阿婆都知道要乖乖戴安全帽
否則警察會開兩張罰單
路上只有非常鐵齒的阿伯阿公才會敢不戴安全帽

曾幾何時
警察的好心還是散漫無心慢慢變成變成民眾的不良習慣
是民眾故態復萌還是執法者一直都是如此無法貫徹執法
現在在台南取締沒戴安全帽
變成擾民不瞭解民情
不知道老農夫的辛苦
漸漸的執法者也跟民眾一起接受南北兩樣情
認為在台南少開這種無聊的罰單為妙


種種政策政令規定的執行老是被這樣的東折西扣一意鄉愿的執法者執法成徒具形式
就是沒有人告訴他們執法執行成這樣絕對該負起行政責任...

在網路上有人騎摩托車到台北找工作
台北的朋友
告訴他要把摩托車整理一下
因為台北連機車沒有後照鏡都會開罰單

這是什麼法治國家???
可是大家一樣生活的愜意愉快適應良好

所以當我看到月底
交通警察又對著停在學校教學大樓前人行道上的摩托車猛開單
我就有氣
如果開單的目的是人行道要淨空
那麼有效的執法應該是人行道絕大多數時間都是淨空乾淨沒有一台摩托車
敢不在意罰款的停上人行道
可是我們看到的是
人行道絕大多數的時間都是滿滿的摩托車
每個月警察伯伯高興的時候
就來開幾張罰單
倒楣的就被開到
過了幾個禮拜
發現怎麼自己沒停的幾個禮拜都沒有開罰單
又自動地停在原先接過單子的人行道上
結果好死不死又來開單
我聽到民眾怒氣沖沖的跟警察抗議

哈, 警察伯伯說
我已經盡量一個月只開一兩次單而已
怎麼您這麼笨每次都被我抓到
我哩咧 ....

民眾摸摸鼻子走了
我在旁邊聽得很生氣
我心裡想如果您每天來開單每兩三個小時來開單
我不相信過了一個禮拜還有人敢把摩托車停在這個人行道上
我看是警察頭殼壞掉了
以為一個月少來開單是對民眾的好心善意不找麻煩

這實實在在刺痛我的不爽神經
我站在他的面前以不可置信的眼神看他
他卻一副我有說錯的表情回瞪我

我寫了一封信到市長信箱
市長跟往常一樣將信件馬上轉到市警局第二分局
警局很快就回信了
告訴我" 有人力有需要他們可以多派人加強取締.. "
好了
幾個禮拜內果然那個路段機車停在人行道上變得幾乎沒有了
可是一個月過去現在超過半年了
我用照相機再次照了跟上次投書一樣停滿摩托車的相片
再次投書市長信箱
我的重點是 "  天呀, 搞清楚, 民眾的無知與不守法絕對絕對與警察行政機關的
執法決心與執法人員對於法令規定的深刻自我覺察有關  "
" 如果連基層執法人員以為長官只是要個有在執行的業績報告的話, 
而完全忘記嚴格執法的目的與決心的重要, 那真是再好的法律規定也會變成虛設...
只是一再削弱民眾對執法的信心..." " 乾脆將那個路段變成可以停摩托車的人行道還比較便民不是嗎???"  
結果市警局又千篇一律的回覆
"  將努力取締....." 一副民之所欲常在我心
可是又擺明了是 " 不告不理 " 的官場應付不二法門....


信不信再過半年還是一樣....
怎麼說都是鴨仔聽雷
如果連未來的院轄市市長跟警長都頭殼壞掉了忘記自己是執法者
那我也只好認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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